省政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績效評估指標考核表
項目 |
一級指標 |
年度工作目標 |
評估辦法 |
業(yè) 務 工作實 績
60分 |
由被評估單位負責設置。 內容要突出海西發(fā)展大局,突出省第八次黨代會和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任務,以省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務和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為重點,設定能夠體現部門職能職能、能夠反映當年本部門工作績效的關鍵業(yè)績評估指標15項。 |
由被評估單位根據所設定的一級指標,制定相應的年度工作目標。年度工作目標必須有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工作進度以及預期效果的具體要求。 |
每項一級指標從三個方面進行評估: 一是該項指標對應的年度工作目標在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工作進度以及預期效果方面的實現情況; 二是該項指標與往年工作相比進步、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具體表現; 三是該項工作在全國同類工作中的地位及特色。 |
行
政
能
力
建
設
40分 |
一、科學民主行政(10分) 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健全決策規(guī)則和程序,完善專家咨詢、社會公示、聽證和跟蹤反饋、責任追究制度;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實行透明行政。 |
由被評估單位制定具體年度工作目標。 |
抽查當年本單位出臺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決定的相關資料,評估科學民主行政機制和制度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 |
行
政
能
力
建
設
40分 |
二、依法行政(10分) 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落實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相關配套制度;行政決策、行政處罰合法、適當;建立和嚴格實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
由被評估單位負責制定 |
1、抽查相關資料,評估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2、參照有關執(zhí)法機構日常工作檢查情況進行評估; |
三、高效行政(12分) 機關管理各項制度健全,工作運轉規(guī)范有序。建立必要的特事特辦應急處理機制;各項工作限時辦結,特別是對公文辦理、公文運轉、跨部門的文件會簽要有明確的時限要求。
|
同上 |
抽查文件檔案,評估辦事辦文效率情況。 | |
四、廉潔行政(8分)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落實,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 |
同上 |
1、領導班子成員出現違法違紀問題被立案查處的扣3分; 2、責任制內容不落實,發(fā)現有突出問題的1起扣1分。 3、本級機關工作人員和下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出現違法違紀問題被立案查處的每起扣2 分,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出現違法違紀問題被立案查處的的每起扣1分。(發(fā)現問題,自行查處的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