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門基層評議辦法
一、評價內容
(一)服務態(tài)度和工作效率:主要指各部門服務的態(tài)度與質量,辦事效率,尤其是為基層服務等情況。
(二)辦事公正和廉潔自律:主要指各部門辦事的公正與公平,廉潔守法等情況。
(三)工作實效和社會影響:主要指各部門工作的業(yè)績與效果,社會反響等情況。
二、投票層面
(一) 區(qū)(市)在職縣級 領導干部。
(二) 區(qū)(市)直 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主要負責人。
三、評議標準和分值
(一)采用10分制標準組評分法
設置“優(yōu)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檔次,同時設置“不了解”。評分標準具體如下:
分 值 |
評 分 標 準 |
優(yōu)秀 (10分) |
能出色完成各項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圍繞部門職能為基層服務好,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成績突出,社會效果好。 |
良好 (8 分) |
能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圍繞部門職能為基層服務,社會效果較好。 |
一般 (6 分) |
能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圍繞部門職能基本上能為基層服務,社會效果一般。 |
較差 (2分) |
沒能完成工作目標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沒有根據(jù)部門職能為基層服務,影響全局工作。 |
計算方法
1、對“不了解”賦7分。
2、出現(xiàn)對全部部門都不作評價,作為廢票,不計入統(tǒng)計結果。
3、得分計算:各層面得分 =[ 優(yōu)秀(10分)×投票人數(shù)+良好(8分)×投票人數(shù)+一般(6分)×投票人數(shù)+較差(2分)×投票人數(shù)+不了解(7分)×投票人數(shù) ]÷(投票數(shù)-棄權票數(shù))
(二) 采用差別權重
根據(jù)投票主體,分別設置各投票層面權重。具體見下表:
投票層面 |
權重設置 |
1、在職縣級領導干部 |
30% |
2、區(qū)(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區(qū)(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 |
70% |
合 計 |
100% |
加權計算出各參評部門的得分
參評部門基層評議得分 = 區(qū)(市)在職縣級 領導干部平均得分 × 30%+區(qū)(市)直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主要負責人 平均得分 × 70%
基層評議得分計入綜合考評總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