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 積 區(qū) 人 民 法 院
200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 宣傳教育(20分)
1、 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科學發(fā)展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年初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jié)。(4分)不召開會議、無計劃的各扣1分,不報送總結(jié)的扣2分。此項工作做的好的加1-2分。
2、 每月組織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教育,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科學發(fā)展觀,學習黨章,學習有關(guān)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文件、制度和規(guī)定。開展思想道德建設特別是拒腐防變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常抓不懈,拒腐防變警鐘常鳴。研究和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學習有資料,庭室有記錄和學習專欄,個人有筆記和心得體會。(8分)少一次學習記錄扣0.2分,沒有筆記或筆記不全的扣0.5-1分,沒有心得體會的每缺一人扣0.5分,沒有學習專欄更新的扣1分,扣分不超過8分。工作搞得好的加1-5分。
3、 院長每年在全院至少講一次有針對性的廉政課,分管副院長每年至少要在分管部門講一次廉政課,科、局、庭、室、隊負責人每年至少要在本部門講一次廉政課。(2分)不講廉政課的扣2分,講的好的加1分。
4、 積極開展廉政文化活動。開展廉政“六進”活動,充分利用知識競賽、觀看專題教育片、圖片展覽、演講比賽、文藝演出、辦公區(qū)懸掛格言警句、書畫作品、網(wǎng)絡等多種形式,積極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文化氛圍。積極參加院里組織的有關(guān)黨風廉政建設活動。(3分)此項工作做的好的加1-3分,做的不好的扣1-3分。
5、 積極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調(diào)研和宣傳,每季度至少報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信息1篇,全年至少報送一篇專題調(diào)研文章。(3分)信息少報1篇扣0.5分,遲報1篇扣0.2分;調(diào)研文章少報1篇扣1分,信息或調(diào)研文章被轉(zhuǎn)發(fā)的每件加0.5分。此項工作做的好的加1-2分,加減分最高不超過3分。
二、制度建設(30分)
1、 堅持黨務審務公開制度。積極落實公開黨務、審務工作內(nèi)容,堅持公開審判、公開執(zhí)行,增強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監(jiān)督。(6分)應公開而未公開的,扣1-6分。
2、 堅持遵守財務制度,堅決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的規(guī)定,堅決禁止亂收費的行為,禁止亂拉贊助。(6分)違反規(guī)定的扣1-6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法律處理。
3、 堅持民主集中制制度。領(lǐng)導干部要堅持廉潔自律,院內(nèi)重大決定須經(jīng)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科、局、庭、室、隊重大決定須經(jīng)庭務會議討論決定。堅持民主決策,反對獨斷專行。(2分)違反制度的扣1-2分。
4、 實行個人及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凡個人及工作有重大事項,必須按規(guī)定向院黨組分管領(lǐng)導及時匯報(2分)不及時匯報的扣1-2分。
5、 繼續(xù)實行談話誡免制度。區(qū)別不同情況分別由庭室負責人,分管院長、院長、院黨組進行談話誡免。(2分)受庭室負責人談話誡免的每人次扣0.5分,受分管院長談話誡免的每人次扣1分,受院長談話誡免的每人次扣1.5分,受院黨組談話誡免的每人次扣2分。最高扣2分。
6、 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民主生活會。做到會前有準備,會中有的放矢,會后增進團結(jié),解決問題。(2分)少開一次扣1分,不認真開的每次扣0.5分。
7、 堅持拒吃請,拒禮、拒賄登記制度,各庭室要有“三拒”登記簿。(6分)沒有登記簿的扣2分,登記不準確的扣1分,拒吃請每次加0.1分,拒賄每次加0.1分,拒禮每百元另加0.2分,最多加分不超過6分。凡有接受吃請、禮金或其它好處的,該項不得分,并給予黨紀、政紀或法律處理。
8、 建立廉政政情通報制度。各科、局、庭、室、隊每半年要對本部門的廉政情況進行通報,遇有重大政情要隨時通報。(2分)不按時通報的每次扣0.5分,重大政情不報的扣2分。
9、 實行工作人員年終述職述廉制度。每個工作人員在年底都要對自己一年來的德、能、勤、績、廉表現(xiàn)進行述職,要有書面述職述廉報告。(2分)不述職述廉的扣2分,沒有述職述廉報告的扣1分。
一、 作風建設(30分)
1、 認真遵守黨紀、政紀和各項審判執(zhí)行紀律,執(zhí)行《兩個條例》、《公務員法》和有關(guān)審判執(zhí)行方面的制度和規(guī)定。(10分)違反的扣1-10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法律處理。
2、 樹立良好的思想作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宗旨。(3分)此項工作做的好的加1-2分,做的不好的扣1-2分。
3、 樹立良好的學習作風。做好創(chuàng)建學習型法院,爭當學習型法官活動,自覺學習政治理論、業(yè)務知識和科學常識,做到勤于學習,善于思考。各部門要有政治理論學習和業(yè)務學習記錄。(3分)此項工作做的好的加1-2分,做的不好的扣1-2分,沒有記錄的扣1分。
4、 、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要堅守崗位,克盡職守,要樹立“在崗1分鐘,盡職60秒”的思想,工作期間不脫崗,不竄崗、不聊天,不打游戲。(3分)凡發(fā)現(xiàn)工作期間脫崗、竄崗、聊天、打游戲者每人次扣0.5分,本項扣分不超過3分。
5、 樹立良好的領(lǐng)導作風。科、局、庭、室、隊負責人要切實改進領(lǐng)導干部作風,增強公仆意識,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guān)系,做到為民、務實、清廉。(3分)做的好的加1-2分,做的不好的扣1-2分。
6、 樹立良好的生活作風,牢記“兩個務必”,弘揚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培養(yǎng)良好的生活習慣。(3分)做的好的加1-2分,做的不好的扣1-2分。
7、 樹立良好的審判作風。堅持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待當事人要熱情、文明,要判中釋法、判后答疑。庭審中要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為嚴肅、著裝規(guī)范。要樹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5分)做的好的加1-3分,做的差的扣1-3分。凡發(fā)現(xiàn)有對待當事人冷、橫、硬、推、拖者,每人次扣1分。庭審中有著裝不規(guī)范或抽煙、接打電話等違反庭審規(guī)定情形的,每次扣2分,此項扣分不超過5分。
二、 監(jiān)督查處(20分)
1、 通過案卷評查、領(lǐng)導發(fā)現(xiàn)、信訪舉報、群眾反映等多種形式反映出的違反黨風廉政制度的人和事,要及時上報有關(guān)部門。(5分)對隱瞞不報的,視其情況扣1-5分,并追究有關(guān)人員的責任。
2、 對本部門出現(xiàn)違反黨風廉政制度的人和事要進行自查或配合有關(guān)部門進行調(diào)查。(5分)對有案不查、壓案不辦,甚至干擾辦案的扣1-5分,并追究有關(guān)人員的責任。
3、 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對黨風廉政方面確有問題,經(jīng)查證屬實的,要視情況給予處理。對受到誣告、錯告和打擊報復的人員,要及時給予澄清并加以保護。(10分)此項工作做的好的加1-10分,做的不好的扣1-10分。